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81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泰国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2.合同金额:本次签署的四份合同金额合计为2,024,557,500泰铢(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5.145,折合人民币约393,500,000元)。
3.合同保证竣工日期:从开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以及工程所有性能保证测试和试运行成功之日。工程竣工期应为开工通知发布后22个月。
4.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2024年9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分别与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NONGSARAI”)、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NAKLANG”)签署了《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以下简称《NONGSARAI离岸合同》)、《呵叻府NAKLANG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以下简称《NAKLANG离岸合同》),由旺能环保为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和NAKLANG 9.9 MW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提供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运输等。
同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旺能环境(泰国)有限公司WANGNENG ENVIRONMENT(THAILAND)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旺能泰国”)分别与NONGSARAI、NAKLANG签署了《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
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以下简称《NONGSARAI在岸合同》)、《呵叻府NAKLANG 9.9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以下简称《NAKLANG在岸合同》),由旺能泰国为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和NAKLANG 9.9MW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提供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
此次签署的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交易对方一: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 LIMITED
主营业务:经营替代能源发电业务;经营存放、分类社区垃圾,包含材料碎屑、废弃物;采购、买卖垃圾、材料碎屑、废弃物等。
注册号:0105565164132
注册资本:500,000,000泰铢
公司注册地址:曼谷市算銮区温弩分区温弩路333号
交易对方二: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
主营业务:利用垃圾产生的替代能源来发电;存放、分拣社区垃圾、材料碎屑和废弃物;采购、买卖垃圾、材料碎屑和废弃物等。
注册号:0105566214346
注册资本:500,000,000泰铢
公司注册地址:曼谷市算銮区温弩分区温弩路333号
2.公司及子公司与此次交易对手方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此次交易对手方均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4.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被执行信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 | 《NONGSARAI离岸合同》 | 《NAKLANG离岸合同》 | 《NONGSARAI在岸合同》 | 《NAKLANG在岸合同》 |
合同双方 | 旺能环保与NONGSARAI | 旺能环保与NAKLANG | 旺能泰国与NONGSARAI | 旺能泰国与NAKLANG |
合同金额 | 952,566,000泰铢 | 830,630,000泰铢 | 127,884,000泰铢 | 113,477,500泰铢 |
服务内容 | 包括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运输等 | 包括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 | ||
款项结算 |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 开工通知发布之日支付10%; 业主收到采购订单副本后支付15%; 业主收到申请许可和执照时支付10%; 收到装运文件并且货物准备交付后支付45%、现场收到货物后支付10%; 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圆满完成后支付10%。 供应商应于每月27日或之前,向业主提交所有发票以及证明文件,业主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21天内向供应商付款。 |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 发出开工通知之日支付10%; 合同价格的80%按每月工程进度的比例支付,直到工程完成; 将电厂移交给业主时支付10%。 承包商应在每个日历月的 27 日或之前,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所有发票。 业主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21天内支付给承包商。 | ||
汇率波动 | 业主以泰铢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5.145。 如果开具发票当日人民币兑换泰铢在盘谷银行的卖出汇率(TT)较约定的固定汇率变化超出3%的,对于超出3%的汇率部分由双方风险共担,各自承担50%的汇率风险,并确定支付实际金额。 | |||
合同生效条件 | 本合同仅在下列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后或豁免后方可生效: a、业主贷款方对项目融资的批准; b、业主从泰国地方电力局(PEA)获得购电协议。 | |||
合同保证竣工日期 | 从开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以及工程所有性能保证测试和试运行成功之日。工程竣工期应为开工通知发布后22个月。 | |||
履约保函 | 在开工通知发布之日,向业主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并在临时验收证明(PAC)签发之日前一直有效。履约保函应在NTP 签发之日交付给业主以换取首付款。履约保函的初始期限为24个月。 | |||
违约赔偿金 | 所有违约赔偿金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四份合同金额合计为2,024,557,500泰铢(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5.145,折合人民币约393,500,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38%。若本次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海外市场开拓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产生依赖。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亦是公司在海外市场签署的首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总包项目,是公司推行全球化布局,采取国内外市场并重战略的重要表现。有助于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进一步深耕,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海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业务涉及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双方国际贸易政策及货币政策调整、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
2.《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
3.《呵叻府NAKLANG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
4.《呵叻府NAKLANG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