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