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4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交投洪
通”),哈密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交投洪通”)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哈密交投洪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哈密交投洪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5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为哈密交投洪通提供担保系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2024年9月27日,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控股子公司哈密交投洪通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为“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
公司对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4年9月27日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哈密交投洪通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在2024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上述已经审议通过的为哈密交投洪通提供的年度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哈密交投洪通的担保余额为4,75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3,000万元;本次为哈密交投洪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哈密交投洪通的担保余额为7,750万元(含本次担保)、可用担保额度0.00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0年04月30日
4、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20号帮农综合楼3A
5、法定代表人:刘浪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哈密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控股子公司。哈密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交投洪通持股80%,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其中公司持有交投洪通51%的股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交投洪通49%的股权。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294.56 | 12,140.19 |
负债总额 | 9,530.96 | 11,568.51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051.39 | 1,101.57 |
流动负债总额 | 7,942.71 | 9,915.18 |
资产净额 | 763.60 | 571.68 |
项目 |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640.81 | 10,368.92 |
净利润 | 107.06 | -42.90 |
9、哈密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担保金额:3,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约定的起算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哈密交投洪通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
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其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5,892.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3,479.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2%、57.0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