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