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宇轩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