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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4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金融时报(www.financialnews.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长联科技

(二)股票代码:301618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443.99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11.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4年9月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63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截至2024年9月12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市盈率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近一个交易日均价与近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孰低值(元/股)2023年扣非前EPS(元/股)2023年扣非后EPS(元/股)2023年PE(扣非前)(倍)2023年PE(扣非后)(倍)滚动市盈率(扣非前)(倍)滚动市盈率(扣非后)(倍)

603110.SH 东方材料 9.02

0.26

0.03

34.91

286.07

36.64

396.11

688571.SH 杭华股份 4.87

0.30

0.28

16.48

17.69

14.22

15.02

603737.SH 三棵树 27.81

0.33

0.08

84.46

332.85

200.82

-147.76

算术平均值---45.28212.2083.8987.79
剔除市盈率极值和异常值后的算术平均值---16.4817.6914.2215.02

长联科技 21.12

1.28

1.24

16.49

17.00

16.40

16.83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4年9月12日;注2:招股说明书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含洋紫荆,洋紫荆于2022年8月终止审核,故无法纳入对比范围;注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位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注4: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9月12日总股本;注5: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近一个交易日均价与近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孰低值÷(过去4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累计归母净利润÷2024年9月12日总股本);注6:长联科技市盈率按照发行价21.12元/股、发行后总股本6,443.99万股计算;注7:根据Wind资讯三家可比上市公司近三年和近五年PE band最大值和最小值数据,东方材料和三棵树2023年PE(扣非后)、滚动市盈率(扣非后)大于近三年、近五年PE band极大值,属于极值,故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东方材料、三棵树的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21.1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17.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8.63倍(截至2024年9月12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17.69倍(截至2024年9月12日(T-3日),扣除异常值和极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发行人: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

幸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69-83269886

0769-83215608

传真: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资本市场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69-22113725、0769-22119739

0769-22119275

发行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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