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账户中的1,703,55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6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06.6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04.6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01,7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2%,最高成交价为6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97,626.1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中的2,098,225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剩余已回购股份1,703,55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回购账户中的1,703,55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后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回购用途 | 使用回购股份数量(股) |
1 |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2,098,225 |
2 | 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1,703,550 |
合计 | 3,801,775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内有效。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419,139 | 9.22% | 12,419,139 | 9.3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231,310 | 90.78% | 120,527,760 | 90.66% |
总股本 | 134,650,449 | 100.00% | 132,946,899 | 100.00% |
注:1、注销前的股份数量为截至2024年9月24日的股本结构; 2、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