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5,872,205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36.3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81.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兆易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兆易创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兆易创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2.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王中华
4. 联系电话:010-82881768
5. 传真号码:010-62701701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