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4年8月9日,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业务。近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已办理完成赎回手续,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产品期限(天)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本次赎回(万元) | 实收金额(万元) |
上海农商行银行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01期(鑫和系列) | 9,000 | 2024年8月16日 | 35 | 1.95% | 9,000 | 16.83 |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