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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25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2.60元/股的价格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1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5.19元/份的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46.25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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