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
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戈惠芳先生、张凤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3.01 《关于提名戈惠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 《关于提名张凤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