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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喻: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4-07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15:00。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401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二路)。

7.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0日

8. 会议出席人员

(1)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1.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艾迪

1.02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涛

1.03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邬亚文

1.04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晖文

1.05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颜佐辉

1.06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沵

2.00

2.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欧阳丽华

2.02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晨钟

2.03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娜

3.00

3.00《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监事候选人金少平

3.02

3.02监事候选人贾超

特别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或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凡涉及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5点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三。

五、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陈皓洋电话:027-87920325 传真:027-87920306 邮箱:tyobd@whty.com.cn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二路邮编:430223

2.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该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指示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填写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1.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艾迪

1.02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涛

1.03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邬亚文

1.04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晖文

1.05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颜佐辉

1.06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沵

2.00

2.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欧阳丽华

2.02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晨钟

2.03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娜

3.00

3.00《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监事候选人金少平

3.02

3.02监事候选人贾超

注:本次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委托人若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表决。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持股数:
联系电话及传真: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备注: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205,投票简称:天喻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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