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9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海林先生、陈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