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韩猛先生、宋显建先生、周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中,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及任建宏先生于2023年9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23年11月曾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及任建宏先生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及任建宏先生均为公司的创始股东,且长期分别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重要职务,李月杰先生和朱春城先生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候选人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为公司的股权稳
定和业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还将在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战略规划等重大决策方面持续发挥着核心作用。
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及任建宏先生在受到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后,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相关问题及时作出整改,并全面核查整改内容和效果,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定期报告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1、根据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所涉及的问题,逐项对照全面自查,并在完善管理制度流程、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等方面进行整改落实,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
2、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及运行保障,特别强调规范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定期会议机制,及其承担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的职责。
3、通过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将内部审计建设成为公司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并通过持续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关键业务和重大项目执行
情况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内控制度的全面落实,提高公司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
4、通过构建全新的ERP数字运营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数字化系统等技术手段,有效形成一体化财经业务管控体系,打通研产供销服全业务流程,实现从集团到分子公司的纵向管控及对各业务节点的动态预警和监控,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整体分析与决策能力。
三、持续开展合规教育
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教育和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提高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的风险合规意识。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及任建宏先生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与改正,并已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鉴于其对公司未来发展与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由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董事会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且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特此说明。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