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庆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1日,并以授予价格9.5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授予726.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