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4.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9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1元/股。
公司董事黄明强、鲍俊华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报酬。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10月15日(周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报备文件
1、《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