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边书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哈尔滨年产1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公司前次变更用途后尚未决定用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差额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战略需求以及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注销及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