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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5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上市公司名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安正时尚 股票代码:603839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海燕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本报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海燕
安正时尚、公司、上市公司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东控股股东郑安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安坤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23,001,3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6%。其中,郑安政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976,3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郑安坤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2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6%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王海燕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31976***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安坤先生于2024年9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安政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976,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以3.9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海燕女士,转让总价款为47,30.66万元;郑安坤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6%)以3.9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海燕女士,转让总价款为4,354.88万元。郑安政先生和郑安坤先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23,001,3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6%。本次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5.76%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王海燕0.000.0023,001,3655.76
合计0.000.0023,001,3655.76

注:

1.上述表内合计值若与各分项累计计算值有差异,为合计值取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 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1):郑安政

乙方(转让方2):郑安坤

丙方(受让方):王海燕

1、股份转让

1.1甲方郑安政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976,365股给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乙方郑安坤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25,000股给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2.7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丙方合计受让23,001,365股安正时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6%。

1.2 甲方、乙方同意出售而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1.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乙方将就上述股权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2、转让价款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乙方向丙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23,001,365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95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9,085.54万元(大写:

玖仟零捌拾伍万伍仟肆佰元)。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 (股)转让比例 (%)转让单价 (元/股)转让对价(万元)
1甲方丙方11,976,3653.003.954,730.66
2乙方11,025,0002.764,354.88
合计23,001,3655.76-9,085.54

3、支付方式和过户方式

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本次协议书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如下约定分期支付:

3.1支付给甲方(转让方1)

(1)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1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1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1,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

(3)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6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1支付剩余转让价款2,63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叁拾万陆仟陆佰元)。

3.2支付给乙方(转让方2)

(1)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2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736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叁拾陆万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2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1,19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陆万元)。

(3)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6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2支付剩余转让价款2,422.8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贰万捌仟捌佰元)。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甲乙丙三方同意,因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户费用),由三方各自承担。

5、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丙三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5.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5.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其他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5.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三方经过协商同意。

5.5本协议或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未获得监管机构许可、确认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6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6、违约责任

6.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的情况。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各方未签署补充协议、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增持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 《股份转让协议》;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电话:021-32566088联系方式:安正时尚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王海燕

签 字:

(本页无正文,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298号
股票简称安正时尚股票代码6038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海燕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3,001,365股 持股比例:5.7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时间为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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