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内,除下列8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薛盼 | 高级测试工程师 | 2024年3月6日-2024年9月4日 | 45,969 | 46,289 |
2 | 潘冬华 | 产研体系副总经理 | 2024年8月7日-2024年9月3日 | 1,050 | 1,000 |
3 | 刘滔 | 产研体系总监 |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6日 | 507 | 445 |
4 | 季发明 | 销售区域总经理 | 2024年8月1日 | 0 | 12,348 |
5 | 曹雄飞 | 售后服务部总监 | 2024年8月1日 | 0 | 2,348 |
6 | 祝正河 | 高级硬件工程师 | 2024年3月21日-2024年5月9日 | 2,205 | 0 |
7 | 刘彬 | 高级软件工程师 | 2024年8月6日 | 0 | 2,744 |
8 | 黄榜福 | 售后服务部技术专家 | 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29日 | 1,800 | 1,800 |
经公司核查,薛盼、潘冬华、刘滔、季发明、曹雄飞、祝正河、刘彬、黄榜福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利用自有资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该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日期前,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