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 149099.SZ | 债券简称: | 20HBIS01 | |
债券代码: | 148301.SZ | 债券简称: | 23HBIS01 | |
债券代码: | 148862.SZ | 债券简称: | 24河钢Y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
栋401)
2024年9月
声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重大事项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公告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8年,执业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超过8年。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连续聘任年限已超过8年,因此,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公开选聘,依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兴财光华、利安达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中兴财光华、利安达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符合《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4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6
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0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912.9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02.66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利安达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240.99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12,240.9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亚平,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跃忠,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承做过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IPO审计、重组审计等专项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加入利安达,2018年开始从事质量复核工作,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为3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由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年限,本次变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0HBIS01”、“23HBIS01”和“24河钢Y3”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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