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深水”)通知,获悉安义深水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安义深水 | 是 | 1,770,000 | 16.94% | 1.00% | 2024-9-18 | 2024-9-20 | 吴宏伟 |
合计 | - | 1,770,000 | 16.94% | 1.00%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博创、安义深水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波先生和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博创”)、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深水”)所持公司股份均为首发前限售股;2.西藏博创、安义深水均为李海波先生所控制,三方均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李海波先生直接持有西藏博创90.00%的股权;李海波先生直接持有安义深水21.02%的合伙份额,通过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安义深水10.00%的合伙份额,合计持有安义深水31.02%的合伙份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约54,316,231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共44,6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82.26%;3.深水合伙于2024年7月17日更名为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本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为高管锁定股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 结、标记数量 (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押 股份比例 | |||||||
李海波 | 24,700,000 | 13.93% | 20,400,000 | 20,400,000 | 82.59% | 11.51% | 18,525,000(注5) | 90.80% | 2,095,723(注5) | 48.74% |
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166,231 | 10.81% | 15,600,000 | 15,600,000 | 81.39% | 8.80% | 0 | 0 | 0 | 0 |
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50,000 | 5.89% | 10,450,000 | 8,680,000 | 83.06% | 4.90% | 0 | 0 | 0 | 0 |
合计 | 54,316,231 | 30.64% | 46,450,000 | 44,680,000 | 82.26%(注5) | 25.20% | 18,525,000 | 41.46% | 2,095,723 | 21.75% |
被冻结股份数量;5.上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波先生及西藏博创、安义深水的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抵质押物、提前归还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