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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陈梅芳女士、高启全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张进先生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4年10月15日届满,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情况为100%,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51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9,002,073份,行权价格为14.34元/股。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24年9月24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4年9月24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张进先生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

(1)《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9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2)其余557名激励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该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个人考核层面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9,237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3)其余557名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无法行权,该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9,8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共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8,937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58人调整为557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7,743,702份调整为27,704,765份。

《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详见2024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与上述两项议案相关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以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2024年9月24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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