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9月14日通过邮件或通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赵国庆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学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决策程序,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保荐人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