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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关于蒙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2、转股期起止日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7年8月15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9月25日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蒙娜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即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暂停转股。

根据相关规定,“蒙娜转债”将在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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