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安铁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张海军、徐炳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