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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科技: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3

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年12月5日,公司在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年12月7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2023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3120006),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2023年12月14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89。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8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03/1704273007_773597.pdf。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正式递交了《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2-22/1708587079_640581.pdf。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3-01/1709298379_157088.pdf2024年6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正式递交的《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6-27/1719495038_163628.pdf。

(三)审核通过

2024年8月1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4 年第 13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8-16/1723803139_527402.pdf。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8-16/1723805889_253119.pdf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交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9-20/1726827379_080213.pdf

(四)其他情况说明

务报告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的最近一期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审核及发行工作尚未完成,2023年12月26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延长财务数据有效期的申请》,申请延长财务数据有效期三个月,至2024年3月31日。鉴于财务报告即将过期,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2024年6月14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6月17日同意公司申请并恢复审查。

2024年6月25日,公司已补充更新以2023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相关报告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 截至目前,财务报表有效期接近到期日。特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三个月,至2024年9月30日。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1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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