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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泰: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陈衡先生、李彧先生、夏光先生、刘宇锋先生、林子尧先生、宋亚莉女士6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于梅女士、胡云华先生、赵唯女士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于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会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云华先生、赵唯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两位均已承诺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6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衡:中国公民,男,55岁,硕士,历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会计,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海金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新文体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健康产业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城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陈衡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彧:中国公民,男,54岁,硕士,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威尔泰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江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泽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小苗朗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朗越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熙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彧持有威尔泰110,00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夏光:中国公民,男,51岁,博士,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光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宇锋:中国公民,男,48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电话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内审,九五资讯有限公司咨询顾问,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部长、投资服务中心总监,现任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服务总监。刘宇峰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林子尧:中国公民,男,43岁,博士,历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SAIFAMC(赛富资管)管理合伙人,SAIFAMC Hong Kong Limited(赛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委派代表,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山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行业导师。林子尧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宋亚莉:中国公民,女,35岁,硕士,历任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助理、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长沙中建兴业城市建设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委派代表、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禅城区新圣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宋亚莉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梅:中国公民,女,54岁,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上海市会计领军人才,历任徐州徐港电子企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高校特聘导师。于梅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胡云华:中国公民,男,57岁,本科,执业律师,历任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天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胡云华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赵唯:中国公民,女,53岁,硕士,执业律师,历任上海市银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永盈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唯不持有威尔泰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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