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弘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期限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林弘立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0月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