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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1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1)。

3、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676人调整为675人,对应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授予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和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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