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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普赛斯: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301080证券简称:百普赛斯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0月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2024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00股后的股本119,72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979465元/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58-0.8979465=32.68元/股经过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58元/股调整为

32.68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58元/股调整为32.68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事项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事项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尚须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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