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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解除协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次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虽然新越科技已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并且在解除协议中已对弘智远大及新越科技违约责任作出约定,但仍然存在弘智远大及新越科技未充分履约支付公司投资款及补偿款的风险,进而导致原股权转让协议无法正常解除。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原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2023年9月4日,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公司”、“甲方”)与四川弘智远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智远大”、“丁方”)及王晓丹(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关于四川并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收购弘智远大持有的四川并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济科技”、“标的公司”、“乙方”)5%股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四川并济科技有限公司并合作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弘智远大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500 万元。尚未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500万元,原股权转让交易尚未完成。

二、 本次股权转让解除协议情况

鉴于原股权转让交易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同时,考虑到公司与并济科技各自的发展规划,各方有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于近日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自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签署后,对于公司已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500万元,由弘智远大予以全额退回,并同时支付补偿款人民币125万元,前述投资款退款及补偿款合计人民币2,625万元,由四川新越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越科技”,“戊方”)代弘智远大支付;自前述款项收讫后,原《股权转让协议》正式解除,同时,公司不再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500万元。

三、 本次股权转让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并济科技、王晓丹、弘智远大、新越科技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本协议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新越科技已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本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全部退款及补偿款之日起,《股权转让协议》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执行,甲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50%股权转让价款不再支付,《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各方作出的任何承诺也不再具有约束力。

2.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对于甲方已支付的2,5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由丁方予以全额退回,同时,丁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25万元作为补偿款。丁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退款及补偿款合计为2,625万元。

3. 戊方同意代丁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退款及补偿款,戊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将前述退款及补偿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额(即2,525万元)支付至甲方。

戊方与丁方共同确认,戊方代丁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上述退款及补偿款的行为不代表戊方对《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权享有任何权利,丁方仍然为持有标的股权的股东;在戊方代丁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上述退款及补偿款后,戊方对丁方享有相应债权。

如本协议未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甲方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3】

日内向戊方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4. 在任何时候若任何一方未履行、迟延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该等违反无法纠正或未在收到任何守约方发出的通知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任何前述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责任和/或费用。如戊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退款及补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直至戊方实际支付全部应付的款项之日止;如逾期支付超过【三十(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不包括违约责任、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条款),甲、乙、丙、丁四方应继续执行《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各方做出的承诺,同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戊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5. 丁方对戊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违约责任(如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 其他

6.1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税费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和支付。

6.2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戊五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 本次股权转让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相关方签署关于并济科技的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系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基于公司与并济科技各自的发展规划,并经有关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的结果,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不断完善发展战略规划,努力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回报全体股东。

五、 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议案》,基于公司与并济科技各自的发展规划,同意解除公司与相关方关于并济科技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本次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解除协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次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虽然新越科技已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并且在解除协议中已对弘智远大及新越科技违约责任作出约定,但仍然存在弘智远大及新越科技未充分履约支付公司投资款及补偿款的风险,进而导致原股权转让协议无法正常解除。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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