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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兰信”)于2024年9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由于公司董事李常伟为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由于公司董事李常伟为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由于公司董事李常伟为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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