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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宝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留梦佳联系电话:021-588351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冰昱联系电话:021-5883513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列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计划2024年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培训次数0次,计划2024年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1、东宝生物董事会分别于2023年3月授权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8,000万元,期限12个月;于2023年8月授权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30,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2、因上述两次现金管理分别审议需分别计算额度,由于财务人员理解错误,未分别计算额度,导致公司在2024年1月19日至4月19日期间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最高时点余额超过600万元;2024年3月20日至4月21日期间,由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理解偏差,导致部分在授权期间购买的产品到期时间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 3、上述事项涉及的金额较小、期限较短,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1、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以及部分在授权期间购买的产品到期时间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的事项进行追认,前述问题已经补充审议程序并完成整改; 2、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2024年1-6月,公司业绩同比下滑:营业收入为44,427.54万元,较上年同针对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保荐人已督促公司持续关注业务发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期下降1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4.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02%。展情况和业绩下滑的原因,并提醒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下滑的潜在风险。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徐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2.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徐波关于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3.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是,已于2024年6月15日履行完毕不适用
4.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和王军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不适用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军、王丽萍、刘芳、王富荣、俞有光、高德步、任斌、贾利明、王刚、郝海青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不适用
6.公司关于对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采取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和王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8.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江萍、江任飞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9.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和王军关于公司员工公积金问题的承诺不适用
10.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徐波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不适用
1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爱国、刘芳、王富荣、刘燕、高德步、任斌、额尔敦陶克涛、贾利明、王刚、郝海青、单华夷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不适用
12.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军、王丽萍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爱国、刘芳、王富荣、刘燕、周兴、于建华、杜学文、贾利明、王刚、郝海青、单华夷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不适用
13.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步、任斌、额尔敦陶克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涛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
14.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及维持控制权稳定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注:2021年5月“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名称变更为“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公司或因公司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留梦佳 周冰昱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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