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鉴于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如下决议:选举李智先生、高岩蕊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李智先生、高岩蕊女士将与本公司2024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选出的一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19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李智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法律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截止本公司披露日,李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高岩蕊女士,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办公室高级专员、专业经理、高级专业经理。现任本公司纪委办公室高级专业经理,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截止本公司披露日,高岩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