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宏达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蜀道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前,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86,237,405股股票,通过宏达实业间接持有公司50,000,000股股票,合计持股比例为26.39%。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609,6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提升至43.38%。鉴于蜀道集团已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蜀道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