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选举李旭倩女士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李旭倩女士简历附后)。李旭倩女士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胡瑞芳女士、袁建平先生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
李旭倩女士简历:1993年10月生,文学硕士,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