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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4-045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9月18日,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权晓文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4名,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冯燕春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谢青先生出席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王润合及董事韩卫东、陈四强为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王润合及董事韩卫东、陈四强为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奖励基金计提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对《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

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王润合及董事韩卫东、陈四强为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不含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的比例为29.86%。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伟勇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陈伟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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