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吴林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乃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综上,本次授予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9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9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44.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2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