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4-081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雪”)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关制度及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现行以及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