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4-079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工作细则经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雪”)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循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第十八条 ESG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并归档。
第十九条 ESG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条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除非另有规定,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规定若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