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4-077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管理办法经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雪”)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某一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标的股票均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对应缴纳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属于公司。 | |||
若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个人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小于目标归属权益数量,由董事会分配至其他员工(由其他员工按照原始认购金额(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向该参加对象支付相应的对价),若此份额未分配至其他员工,则由管理委员会在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解锁、并择机出售后,按照该部分权益份额原始认购金额(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与对应标的股票出售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该参加对象。如返还该参加对象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第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充分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一)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 |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代表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劳务或聘请合同执行。第十九条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一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如果本持股计划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