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现有3名监事,全部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