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合肥软件园二期F5栋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733,90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6.703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长许广彬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安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3,655,649 | 99.8543 | 46,060 | 0.0857 | 32,200 | 0.06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582,796 | 95.2885 | 46,060 | 2.7729 | 32,200 | 1.9386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没有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本次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颖颖、张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