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授权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贻明魏朱宝王宁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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