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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9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9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建成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浙江省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等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参与了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成功竞得宗地号为浔2024(工)-21号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9月10日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的规定,公司需要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等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关于公司拟与浙江省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等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办事处签署<南浔区工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参与了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成功竞得宗地号为浔2024(工)-21号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9月10日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的规定,公司需要与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办事处签署《南浔区工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现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经审核,全体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拟与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办事处签署《南浔区工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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