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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1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太权、范智泉及独立董事周到、蒋岩波、张博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永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有关情况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出售永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科技”)时向股权购买方作出业绩对赌,永麒科技2021年至2023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2亿元,则视为完成业绩承诺。

现因永麒科技对赌期限届满实现的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业绩对赌目标,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应当向股权购买方支付业绩补偿金额为?135,358,024.19元;而股权购买方应当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4,025万元,冲抵完成后,股权购买方最终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4,891,975.8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永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有关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太权投反对票的理由为:2021年新兴集团曾进行风险提示,实际交易中规避风险措施不到位。股转后不参与经营,需再考虑是否签附属协议三。

董事范志泉投反对票的理由为:股转完成后,名家汇已不再是标的公司股东,不再参与公司经营,标的公司实际由原股东和收购方委派的董事及管理人员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应对管理期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负责。建议双方友好协商业绩补偿金额,再行考虑是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之附属协议三》。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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