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7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9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01月,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家景”)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焦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193.67万元(含税,除特殊说明,以下均为含税金额),其中采购焦炉煤气不超过8,243.67万元、销售液氨和蒸汽不超过1,95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08.0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6,901.67万元。交易类型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采购原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新增预计金额(含税) | 原预计金额(含税) | 截至8月31日已发生金额(不含税)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不含税、%)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2023年发生金额 (不含税)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美方焦化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808.00 | 1,950.00 | 1,499.82 | 0.92% | 15.67% | 1,460.43 |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美方焦化 | 采购原料 | 市场定价 | 5,900.00 | 8,243.67 | 7,555.09 | 5.11% | 0.10% | 9,265.10 |
合计 | 6,708.00 | 10,193.67 | 9,054.91 | - | - | 10,725.53 | |||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美方焦化1月-8月实际生产负荷较预测提升,三聚家景相应增加了焦炉煤气采购量,以及美方焦化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改造项目,实际蒸汽用量较预测水平增加; 因三聚家景上半年液氨产量减少较多,液氨销量较预测减少。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美方焦化上一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涉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467435901XX
3、成立日期:2008年04月16日
4、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雷永奎
6、注册资本:91738.88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
1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89,995.00 | 98.0991% |
2 | 内蒙古新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743.88 | 1.9009% |
合 计 | 91,738.88 | 100.00% |
10、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0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95,499.27 |
净资产 | 69,327.13 |
项目 | 202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85,396.61 |
净利润 | -17,904.82 |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美方焦化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管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美方焦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美方焦化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与美方焦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类型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采购原料。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三聚家景与美方焦化分别于2022年01月01日、2022年9月25日签订了《蒸汽供应合同》、《液氨买卖合同》,合同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25日。合同内容为三聚家景向美方焦化销售液氨和蒸汽。
2、三聚家景与美方焦化于2023年12月17日签订了《煤气购销合同》,合同
有效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合同内容为三聚家景向美方焦化采购焦炉煤气。美方焦化于2023年12月26日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同签署日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聚家景与美方焦化继续履行上述合同,因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管担任其董事,公司将上述交易纳入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并履行审议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交易目的主要是为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三聚家景与美方焦化签订的《蒸汽供应合同》;
4、三聚家景与美方焦化签订的《液氨买卖合同》;
5、三聚家景与美方焦化签订的《煤气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