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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0903 证券简称:云内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1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与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9,084.3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89,707.81万元。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追加2024年与关联方云内集团、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及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追加金额共计7,000.00万元,其中关联销售金额800.00万元,接受劳务金额6,200.00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以4票表决,4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波先生、李钧先生、王洪亮先生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追加的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4年原预计金额追加金额追加后2024年预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额2023年度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整机及配件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3,596.70800.004,396.701,674.433,075.64
小计3,596.70800.004,396.701,674.433,075.6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3,342.603,300.006,642.603,321.251,246.23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300.002,900.003,200.00302.9048.77
小计3,642.606,200.009,842.603,624.151,295.00
合计7,239.307,000.0014,239.305,298.584,370.64

注:上表中除2023年度发生金额外,其他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住所主营业务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杨 波105,170.00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云内动力技测大楼三楼301-303室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的销售;玻璃、建筑材料的节能产品、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与配件的技术开发等业务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12,607.98万元,净利润-22,431.91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2,571,339.71万元,净资产324,324.63万元。
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曹永立20,000.00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以北、永昌路以东汽车电子装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生产、研发、销售等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940.46万元,净利润34.62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82,635.03万元,净资产19,857.50万元。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洪波昌66,000.00无锡市惠山区金惠路637号汽车混合动力的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加工、技术推广及售后服务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561.28万元,净利润-1,970.50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142,853.79万元,净资产64,810.68万元。
经核查,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由于云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3.34%的股权,因此公司与云内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具体关系如下: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属同一控股股东,本次追加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且合理的行为,且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情形。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上述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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