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序号 | 激励对象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郭泰然 | 董事长、总经理 | 500 | 26.98% | 2.49% |
2 | 王广收 | 董事 | 50 | 2.70% | 0.25% |
3 | 项新周 | 董事会秘书 | 150 | 8.09% | 0.75% |
4 | 彭湃 | 财务总监 | 50 | 2.70% | 0.25%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3人) | 733 | 39.56% | 3.66% | ||
预留部分 | 370 | 19.97% | 1.84% | ||
合计 | 1,853 | 100% | 9.24% |
注: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拟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泰然先生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49%。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拟向郭泰然先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郭泰然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不断完善公司管理架构、培养核心人才团队,大幅压缩公司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引擎。在其带领下,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均实现盈利,公司业绩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同时,郭泰然先生运用其行业内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影响力,为公司提供了强大的业务资源支持,对公司当前业务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也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激励与约束对等”、“重点激励,有效激励”为原则,认为拟授予董事长、总经理郭泰然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岗位的重要性、价值贡献度相匹配。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郭泰然先生极其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发展起到核心关键作用,授予其股票激励数量与其工作能力相契合;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若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则预留权益失效;
5、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