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艾录”)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安康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陈安康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自愿承诺自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止,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于2024年9月18日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情形,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陈安康先生
陈安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
股东名称 | 与公司控制关系 | 所持公司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陈安康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34,703,476 | 33.6426 |
注:上述总股本以2024年9月10日总股本400,395,842股计算。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安康先生所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将于2024年
9月18日(周三)上市流通。基于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安康先生自愿承诺:自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于2024年9月18日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情形,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 上市流通日 | 自愿承诺不减持期限(月) | 承诺截止日(月) |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安康 | 134,703,476 | 33.6426 | 2024年9月18日 | 6 | 2025年3月17日 |
注:上述总股本以2024年9月10日总股本400,395,842股计算。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3日